記者鄭宏斌、蔡永彬、周宗禎/報導
聯合新聞網
監察院調查發現,國科會辦理南科高鐵減振工程案,讓不符資格廠商鴻華公司得標,鴻華不僅違法外包工程,也偷工減料,不當獲利約30億,此外減振效果不彰,浪費80億公帑,昨天通過監委提案,糾正國科會和南科管理局。
國科會官員指出,南科高鐵減振,當時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有類似案例,國科會先以「研究案」辦理,花6000萬元讓有意投標的廠商提供工法,再選出最好的一種作為參考工法。國科會當初曾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,並在投標須知內標註工法相關事項,做法公平公正。
南科管理局長陳俊偉、副局長林威呈表示,南科管理局也配合監委查案,因還沒收到監察院糾正內容,還無法對糾正案表示任何意見。
查案監委陳永祥表示,此案只能用「亂、亂、亂」形容,偷工減料、設計錯誤,雖已完工,但幾乎沒有減振效益,「80億工程勞民傷財、烏龍一場,國科會與南科管理局處事草率、喪權辱國、違法失職、難辭其咎。」
陳永祥指出,國科會2002年規劃南科高鐵減振技術服務案,為特定廠商量身訂作,放寬資格限制,讓不符資格的鴻華公司得標;南科管理局也配合上意,違背職責,從寬訂定資格條件,讓鴻華取得第二階段減振工程統包案。
他質疑,鴻華不具工程專業,亦無工程實際經驗,「資本額500萬的公司如何承攬80億的工程?」陳永祥表示,工程統包案決標金額約80億元,但鴻華將土建營造、減振連接器訂製安裝、彈性減振材訂製等3大核心工程違法外包,這部分金額約45億餘元,賺取差價30億左右,扣除人事、管理等成本,獲利至少20億以上。
他指出,鴻華高報多項採購單價,至少高出4億元。此外,減振材應以天然合成橡膠製作,廠商卻偷工減料,用廢輪胎加工製作,南科管理局竟沒發現,而後才由檢調查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