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給甜頭再坑殺 超完美詐騙案?

2009091509:14


李靚慧/台北報導

銀行出售雷曼連動債是「超完美詐騙案」?律師蔡惠琇整理了100多位委託訴訟的雷曼債投資人資料發現,無論申購銀行為何,這些投資人在買到慘賠的雷曼債之前,都曾購買了另一檔讓其半年「大賺」10%至20%的雷曼債,讓投資人放心加碼卻血本無歸,目前已展開連署,希望募集到5000位有相同情形的投資人,進一步請求國家賠償。

投資人先賺一檔 再被誘加碼

雷曼兄弟破產已滿週年,儘管部分投資人已陸續與銀行進行和解,但仍有不少不願就此認賠的投資人,決定採取法律途徑爭取權益,在律師著手整理投資人訴訟資料過程中,發現每個個案雖然購買金額、申購銀行、申購人背景不同,卻都有一個極大的共同點,就是申購人先前都曾「在短期內成功獲利出場」。

律師蔡惠琇指出,手中已有約100件的雷曼債委託案,經整理受託人的投資經驗發現,這些受託人如果是高齡者,投資時間約在2007年上半年,購買的雷曼債多為1年半至2年的短年期商品,到期日多在2008年第4季與2009年第1季,也就是雷曼兄弟破產後的半年內;如果是年輕投資人,不少則在2007、2008年初,投資了長年期的雷曼債。

這些投資人無論買的是長年期或短年期商品,共同的投資經驗就是,他們大多不是首次投資,而是在投資的半年前,已經買了另一檔雷曼債,而且嚐到甜頭,半年內都提前出場、獲利了結,報酬率多在10%、20%。這樣成功的投資經驗,讓他們不但願意再度投資、繼續加碼,有的還邀其他親友一起來賺錢,沒想到,最後卻碰上雷曼兄弟倒閉,因而血本無歸、損失慘重。

蔡惠琇表示,相關證據雖已朝向「疑似有預謀之詐騙手法」的方向發展,但仍希望收集到更多受害投資人的案例,因此,該事務所已經發起受害者連署,希望針對全國50000名雷曼債的受害人,募集到1成、即5000名的投資人資料,以進行集體訴訟,甚至請求國家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