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更修法 不准強拆釘子戶

2012110816:33

呂雪彗/台北報導

都市更新未來有重大改變!行政院昨(7)日完成都市更新條例審議,通過所謂「文林苑條款」,不能強拆釘子戶,未來建商進行都更即使取得建築執照也不能預售,必須在清除所有地上物後,取得建照才能預售,不僅都更難度增加,建商資金成本也恐將大增。

行政院昨天已完成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務審查會,預計二週後提行政院會通過,將列本會期優先法案。

基於憲法保障民眾財產權與居住權,現行規定未能達成全數協議合建者,對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之住戶,可申請主管機關強行徵收的25條之1爭議條文,予以刪除,以免有違憲之虞。

文林苑都更案在建商取得建照,建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,影響所有權人及預售屋買受人等權益,此次修法增訂文林苑條款,避免在建築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,引發爭議。

原本部版罰則訂可按次依銷售金額的30%處罰,但經政院審查,大家對銷售金額不明確有疑慮,因此明訂違法預售者可按次處50~500萬元罰鍰。

都市更新計畫未來也不能強行拆除釘子戶,必須經過一定程序,進行協調、調處、調處不成再送行政法院裁決等程序,都更難度將更高。